政治獻金法對捐贈者規定:
捐贈者為中華民國籍,滿20歲,具選舉權。(外國籍及陸港澳居民不符)
  • 一、金額上限:
    1. 個人:30萬元。
    2. 營利事業(公司):300萬元。
    3. 人民團體:200萬元。
    4. 匿名捐贈:新台幣1萬元以下

  • 二、資格限制(不得捐款):
    1. 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20%之民營企業。
    2. 與政府機關(構)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,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。
    3.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。
    4. 營利事業(公司)外資持股30%以上,或外國籍擔任董事長或董監事名額1/3以上者。
    5. 財團法人(基金會)、宗教團體

※捐款聯絡洽詢:行管會財務室